茅于轼:要取消“非法集资”的概念

黄超, 2010/7/7 22:22:50, § 0

看了陆思同转发的消息,深有感触,我也转发吧:

东方早报:你说过民间融资要合法化。

茅于轼:对,要取消“非法集资”的概念。

我觉得“非法集资”这个提法非常可笑,为什么国家银行集资就合法,我们集资就非法?非法集资出问题是有诈骗的原因,这个是要严格防备。但集资有时候会亏本,这个在商业上是可能的,你不可能百分百都赚钱。投资就应该承担风险,亏本也就认了。只要没有诈骗行为,我觉得都是“合法集资”。杀人是犯法的,集资怎么会犯法?社会是靠集资发展起来的。为什么要有金融业,就是为了要集资嘛。

茅老说得好啊,为什么国家银行集资就合法,我们集资就非法?只要我一不诈骗,二不逼迫,凭啥非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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